近日,四川省委宣传部、省安办联合印发《关于开展2021年“119”消防宣传月活动的通知》,要求各级党委宣传部门、安委会办公室、省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、中央在川和省属企业及有关单位合力开展好消防宣传月活动。
通知要求,各级要牢固树立“两个至上”理念,严格落实“三个必须”要求,围绕“落实消防责任、防范安全风险”主题,部署开展好宣传月工作。一是举行宣传月启动仪式,在全省营造声势氛围。二是开展咨询周活动,采取设置展台、举办展览展示、开展有奖竞猜、发放宣传品、开放消防体验馆等多种形式,近距离开展消防宣传。三是开展消防提示宣传,利用各地地标建筑,各类公共视频、LED照明幕墙、橱窗、板报、标语、横幅以及消防宣传车等宣传媒介,集中播发消防公益广告或安全提示。四是征集“我与火焰蓝的故事”,组织专题新闻采访,鼓励群众发现身边消防元素、参与各类消防活动;开展“火焰蓝”消防公益文化作品展,集中评选一批消防公益文化作品,面向公众展览。五是开展“消防隐患你拍我查”宣传,在抖音试点开设 “你拍我查” 栏目,结合“我为群众办实事”实践活动,发动群众用手机拍摄隐患、举报消防违法行为。六是开展消防安全专题宣传,利用各部门、各单位微信微博积极刊播消防新闻专题、消防公益广告和安全提示信息,宣传消防法律法规,普及消防安全常识。七是开展“百城千校万村”消防演练活动,组织全省各城区(县城)小区和社会单位、各大学校、行政村,集中开展消防演练活动,提高群众消防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。八是开展线上平台学习,积极推广“全民消防安全学习平台”,采取多种形式发动社会群众下载学习资料、观看视频案例、参与网上答题,加强消防常识、法律法规的普及。九是开展线下场馆教育,利用现有科普教育场馆、消防队站、消防主题公园,组织社区群众、学校师生、企业员工等开展体验式宣传教育活动。十是开展志愿者服务活动,发动志愿者、网格员等力量,开展入户提醒、上门培训和帮扶式教育、滴灌式宣传活动,鼓励各志愿服务团队组织高质量活动,并联合团省委评选出10个优质志愿服务案例。
通知要求,各级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,加强组织领导,健全工作机制,结合实际创新活动形式、丰富活动内容,扩大覆盖面和影响力。要落实责任,强化行业推动,按照“三个必须”要求,指导本行业系统开展好宣传月活动。要精心组织,严格督导考评,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,加强指导督促,确保活动层层推进。